===================先講結論=====================
先講結論,翟先生參加的討論會中的經濟分析並不足夠可靠,一方面太多的感覺式判斷,另一方面更不可靠的部分是太多基於非常容易改變的現實參數,進行了明明極易改變的現狀下,武斷的分析。
另一方面,Uber公司確實有些地方可以改進,但Uber的商業模式整體而言仍然非常有效的話,成立一家處理態度以及細節執行比Uber公司好,更進化的Uber模式新公司就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以及問題解決方案,本文暫時使用Uber2.0來稱呼這個概念上的公司,也認同這個機會點的朋友有要做可以找我,是香港3345678喔!
註解:
簡單的兩個例子就是針對第一方面:到底有了Uber公司,想要搭乘計程車以及Uber的乘客以及消費總量是否沒有增加? 在沒有經濟數字分析下認為沒有增加確實是武斷了。
第二個例子就是談到計程車的密度比較高所以接客戶是計程車比較有效率,這點其實很容易改變的,例如像我說的有個公司讓計程車司機可以同時合法的兼職開Uber2.0,Uber體系的車輛總數就等於計程車總數加上現有Uber總數,誰多就馬上翻盤,用這種容易改變的變數作為推論基礎的結論是很危險的。
===================批判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