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3日 星期日

林鳳營廣告中的事實讓我驚呆了

滅頂行動進行了快要一年後,林鳳營從一開始的銷量大跌,到最近大打溫情廣告之下重回第二,鄉民們對於「台灣最美的風景是放過奸商的人」表達感慨之餘,我被林鳳營廣告中的事實驚呆了!

廣告中酪農說:「如果你懷疑的話,來我們牧場,舀一點牛奶回去用電鍋煮一煮,兩個(牧場牛奶跟林鳳營牛奶)喝一喝比較一下,絕對是一模一樣的」





娘親,林鳳營每公升賣78元(市售1857ml價格145元),但林鳳營跟酪農的收購價格是30元呀!

這麼美好的生意絕對值得別家公司加入,跟頂新好好競爭!這麼會「沒事時壓榨員工和酪農,有事時推員工和酪農出來打溫情牌」的公司,當然會用廣告暗示大家「你不買林鳳營酪農就哭哭」

但是事實是他們可以賣給別人好嗎?!



另外,喝起來一模一樣成分就沒有問題嗎?不要鬧了!頂新魏家賣的油吃起來跟進口橄欖油也一模一樣啊!但他們不吃自己賣的油

科學的檢驗遠比什麼喝看看可靠,台灣人醒醒.



最後,我把維基百科的內容(頂新還有味全的公關,很努力的修改到有明確證據才能批評的「最小傷害版本」)貼在下面,2013,2014,2015都出食用油的問題的集團,台灣人應該要繼續抵制下去.


爭議事件

味全奶粉驗出阪崎腸桿菌

2008年10月,頂新旗下味全公司透過香港代理商出口至中國大陸的嬰兒奶粉,在被檢驗出含有「偽陽性」阪崎氏腸桿菌。2009年2月2日,味全召開記者會表示,整批問題奶粉當日就已銷毀,並未進入中國大陸境內。對此,衛生署官員表示,該批嬰兒奶粉係針對大陸市場設計,台灣沒有上市,民眾不必擔心。[23]
2009年2月10日,味全發聲明稿澄清,衛生署公布檢測結果顯示,味全奶粉不含阪崎氏腸桿菌。[24]

永靖廠環境惡臭

2012年,一名住永靖鄉的民眾寫信給頂新二董魏應交,訴說頂新永靖廠造成當地環境惡臭,當時魏應交承諾止臭並簽署承諾書,但直至2014年10月未兌現。[25][26]

松青超市販賣過期食品

2014年10月15日,台中衛生局針對轄內14家頂新集團旗下的松青超市全面稽查,查獲4家使用過期食材改製或改標成15項的熟食販售。[29]
開始進口越南豬油到台灣
  • 大幸福公司,2006年起賣飼料油給頂新,2012年起衛福部才開始管理進口油品,頂新卻從未派員到越南訪廠[36][37]
  • 頂新製油2005年購併正義公司,關閉榨豬油部門,2006年舊正義公司廠商楊振益到越南成立大幸福公司,大量收購豬油,並跟頂新製油高層搭上線,成為長期交易夥伴。進口數量,在2012年為958噸,在2013年為1387噸 ,2014年為871噸。

康師傅使用混充花生油

2012年1月廣東省東莞市中堂鎮的永隆食品廠遭工商部門查獲大批問題油[38][39],其以大豆油棕櫚油、粗製棉籽油和違法添加的花生油香精[40]混入勾兌(調和)成花生油,並賣給康師傅在內等十多個品牌[38]

假橄欖油事件

  • 2013年11月3日,頂新集團味全公司21項油品混摻大統長基含銅葉綠素的橄欖油,隱匿不報達19天[41],事件爆發後,屏東縣衛生局抽驗頂新製油實業公司屏東廠大統原油及儲存於廠房的成品、味全市售油品及油槽裡的不明油品共31件中,發現只有大統綠橄欖油原油及葡萄籽油銅葉綠素比對結果呈陽性[42]。董事長魏應充、總經理張教華相繼於記者會上表示味全油品受第三方檢驗皆合格[43],但由於檢驗法發展晚於假油案,假油案無法起訴[44],最後並非以假橄欖油案被檢方起訴,分別以一千萬元和五百萬元交保,兩人均限制出境[12]
  • 2014年04月15日,歐洲經貿辦事處於新聞訊息上公布 (15/04/14)銅葉綠素和食用油 – 基本資料文件[45],其中第11點中明確指出,由於目前台灣採取的檢測方法不適用於偵測橄欖粕油是否含有人工添加銅葉綠素,國際橄欖理事會要求台灣停止以此分析測試方法做為判斷食用油品是否有添加銅葉綠素的依據,並等待國際橄欖理事會研究結果。與台灣官方發出訊息[44]完全不同,等於全盤否認台灣官方之銅葉綠素檢驗方法!

餿水油事件

  • 2014年9月4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強冠公司收購自「屏東郭烈成工廠」所回收榨過的廢油和餿水油,以33%劣質油混合67%豬油,出廠成為「全統香豬油」油品,多家知名下游廠商皆中標使用強冠公司黑心油品[46]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晚間召開記者會,說明頂新集團味全公司製造的肉醬、肉酥等12款加工製品,皆使用強冠公司「全統香豬油」製成,衛生局已要求業者先將相關的產品全面下架[47]
  • 另一說是味全主動針對產品通報、封存、預防性下架,並非衛生局要求[48]
  • 2014年9月18日,康師傅控股公司在其網站上聲明,其在中國生產之各式方便麵產品,皆無向台灣進口原料或成品,符合中國國家標準,所有涉及劣質豬油事件問題商品僅在台灣地區境內銷售[49]

鑫好飼料油事件

  • 2014年10月8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查獲,鑫好公司負責人吳容合,前頂新味全集團旗下正義公司業務代表,涉嫌將飼料油謊稱食用豬油賣給正義公司,正義公司旗下油品「維力清香油」、「維力香豬油」、「正義香豬油」等油品皆混充飼料油[50]
  • 2014年10月9日,由於頂新集團一年內連出三次食安弊端,頂新製油、味全、正義三公司接連爆出油品風波,頂新集團管轄此三公司的董事長魏應充,宣布請辭三公司董事長職務,表示願扛下所有責任。[51]味全暫時由副董事長王錫河代理董事長。

頂新牛油下架事件

  • 越南證實頂新進口牛油是飼料油,衛福部通令各衛生局將頂新牛油相關製品強制下架,這使得頂新牛油下架增至106項、波及27家中下游業者。

頂新進口越南油脂案

  • 2015年5月12日,經彰化地院合議庭審理後,審判長將全案定調指出,「本案檢官起訴的事實,是『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行為,沒有媒體和名嘴所說的地溝、回收油和餿水油及廢棄油等情節」。[52]
  • 2015年7月29日,合議庭這次調查發現該公司進口豬油以食用油名義報關,經食藥屬檢驗合格才進口,加上從屏東油廠的檢驗報告中指出丙烯醯胺未 檢出,表示油槽內豬油,不是高溫油炸後的回收油,黃麴毒素也沒有檢出,證明不是發霉污染的餿水油,油脂本質的碘價落在55到72標準值中符合cns標準, 推論油脂本質是豬油沒遭混油,不過怎麼跟檢方當初提出的報告不同,原來跟抽驗方式有關。律師團認為檢方倉促起訴,原因是容量200公秉的油槽,必須加熱 36小時攪拌均勻,以中下分層抽樣混和取樣才具代表性,但檢方抽驗時只加熱24小時,並指取下方油閥數值不正確,而屏東衛生局事後依照正確方式取樣,總極 性化合物數值為5%,數據跟新鮮豬油相當因此合議庭認定油品可做食用用途。[53]
  • 2015年8月12日,本案牽涉到許多油品的專業知識,隨著檢驗數據的一一呈現,已可以確定頂新所使用的不是地溝油、回收油等劣質油品。如果檢方偵辦之初多聽聽被告方面的說明,對證據詳加調查,就不會像今天這樣浪費許多司法資料。[54]
  • 2015年8月12日頂新案進入最後結辯程序,頂新律師指控彰檢「大膽假設,不用求證」,起訴需要提出犯罪事實,而非只求成功起訴,不顧程序正義[55][56]
  • 2015年8月13日,歷經10個多月的司法審理,頂新製油進口越南食用油脂案,昨(12)日經過連續長達21個小時的馬拉松式的庭審,今 (13)日清晨6時半完成言詞辯論。彰化地方法院合議庭宣布,訂於今年11月27日下午5時一審宣判。頂新製油也重申是以食用級規格採購,經相關單位檢驗 亦排除是回收油、廢棄油、餿水油、地溝油的可能。






2015年8月29日 星期六

批判翟本喬先生20150828對Uber的批判

帶著誠意與敬意,善用言論自由激發更正確的討論與道理,對翟本喬先生的網誌提出我的批判如下:

===================先講結論=====================

先講結論,翟先生參加的討論會中的經濟分析並不足夠可靠,一方面太多的感覺式判斷,另一方面更不可靠的部分是太多基於非常容易改變的現實參數,進行了明明極易改變的現狀下,武斷的分析。

另一方面,Uber公司確實有些地方可以改進,但Uber的商業模式整體而言仍然非常有效的話,成立一家處理態度以及細節執行比Uber公司好,更進化的Uber模式新公司就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以及問題解決方案,本文暫時使用Uber2.0來稱呼這個概念上的公司,也認同這個機會點的朋友有要做可以找我,是香港3345678喔!

註解:

簡單的兩個例子就是針對第一方面:到底有了Uber公司,想要搭乘計程車以及Uber的乘客以及消費總量是否沒有增加? 在沒有經濟數字分析下認為沒有增加確實是武斷了。

第二個例子就是談到計程車的密度比較高所以接客戶是計程車比較有效率,這點其實很容易改變的,例如像我說的有個公司讓計程車司機可以同時合法的兼職開Uber2.0,Uber體系的車輛總數就等於計程車總數加上現有Uber總數,誰多就馬上翻盤,用這種容易改變的變數作為推論基礎的結論是很危險的。



===================批判內容=====================




  • 共享經濟要在供給面不足或有缺失 (例如壟斷、暴利、或浪費資源) 的情形下才對社會有貢獻。如果供給面是健康的,共享經濟存在的價值是不大的。而德國法國等等國家已經明確表示 Uber 不是他們國家要推廣的共享經濟。

  • ==>首先價值不大又主觀又模糊。供給面"健康"也有待商榷,整點就不用討論了。德國法國有經過民主程序討論,也會有後續修正的機會。敝國立法院民意代表有代表民意嗎?基礎條件不同不要隨意用他國的結論作為本國的結論。


  • Uber 不是共乘。甲要由 A 點去 B 點,正好乙也要從 A 點附近去 B 點附近,這時候乙搭甲的便車,叫作共乘,而乙分擔甲的成本,或是付出比分擔成本再多一點的費用,甚至付給仲介平台一點酬勞,都是合理的。但 Uber 是特別為乙派丙開一輛車來接,這不叫共乘。

  • ==>我認同共乘只占很小的部分,而且就算完全沒有共乘Uber還是有很多好處所以我們可以批評Uber公司過度包裝自己,但不用覺得Uber模式沒有價值。


  • Uber 沒有減少閒置資源。它減少了丙的閒置資源,但間接讓丁 (計程車司機) 的資源閒置,而丁 (因為計程車密度較高) 和乙的距離期望值是比較小的,所以 Uber 反而浪費了國家的總體資源。

  • ==>上面提過了,而且計程車要一直巡航開來開去,浪費能源浪費錢不環保又造成交通堵塞(政府其實有補助計程車司機油錢,所以減少計程車還可以減少政府財政支出)


  • Uber 沒有增加就業。它增加了丙的收入,但減少了丁的收入。車行的抽成 (根據公會理事長說的,是個位數百分比) 遠少於 Uber 的抽成 (20%),所以就業階級 (丙和丁) 的總收入反而是減少的 (假設乙付了同樣的車資)。而 Uber 的代表竟然厚顏地說 "計程車司機本來要一天綁十二個小時在車上的,現在他們有一些空閒的時間,也許可以去找一些其他收入比較好的工作"。計程車司機除了極少數玩票性質之外,大都是苦哈哈的勞工,要是找得到收入比較好的工作,誰要來開計程車啊?

  • ==>這也太武斷了,玩票性質的參加也是勞動投入市場創造價值阿,只要需求有增加,勞動就有所得不下降而且增加總量投入的條件。


  • Uber 沒有增加國家的 GDP,也沒有增加國家的稅收。由上一點可以看出,所有就業階級的總產出並沒有增加。而乙所付的車資,全部直接付到海外 Uber 的總公司,再由 Uber 付 80% 給丙,而 Uber 台灣分公司拿到的是 0!看清楚了,你付了 1000塊的車資,政府所收到的稅是 0。政府收不到 Uber 的營業稅,也收不到丙的所得稅。我們都不喜歡繳稅,但如果大致上是公平的,那我們可以勉強接受。如果有錢的大公司可以逃稅,而苦哈哈的勞工階級要繳稅,我們是絕對不能接受的。Uber 宣稱它有繳稅,那就像一個人逃漏所得稅,然後宣稱他去便利商店買飲料時有繳加值稅一樣,是在騙人。

  • ==>這部分簡單的兩個回應就是1.Uber公司可以考慮改善2.不然就成立Uber2.0把Uber公司競爭掉不就好了。延伸一個更大哉問:一堆對國家更沒貢獻的炒房客阿投機資本利得都沒繳稅,我們是不是要同時追討一下?


  • Uber 宣稱對所有乘客有 2000萬的保險,但被蔡政委問到細節時就閃爍其詞,改口說 "如果駕駛人本身的保險不足以賠償的話,我們會協助他們向海外的保險公司申請"。我覺得這件事情很容易說清楚,只要把保單拿出來給大家看就知道了嘛!但 Uber 連保險公司是哪一家都說不出來,所以我合理懷疑是根本沒有真正的保險存在。(我並沒有強人所難,要他當場拿保單出來。我是問 "什麼時候可以公開這張保單給臺灣人民看?")

  • ==>這也是Uber公司在鑽漏洞沒錯,建議改善,因為乘客會在市區有多大的事故機率是很小的,Uber公司應該可以承擔保險費,不然一樣,就競爭掉Uber公司吧


  • Uber 拿一些民意調查的結果出來說他們是受到支持的,但這也是混淆視聽。所以我比喻說八仙塵爆之前,參加彩粉路跑的人滿意度也很高,這並不代表它是對的。

  • ==>是的所以商業模式的對不對不是民意說了算,商業環境這樣的政治決策包含法律和民意以及專家。



  • 2015年8月22日 星期六

    火紅的「彎道超車」概念

    彎道超車是一個很形象的說法,中國的互聯網世界很愛用

    大意是「跟你走不同的路,就算比較遠也可能因為後段的加速而超越你」

    這個思維衍生出很多的「非傳統競爭策略」

    例如:「先做平台,有賣點就有得募資,募到前就先找到用戶,募資就是要燒錢補貼,因為有很多的用戶,就可能做很多生意,先變大再想商業模式!」

    「你看 Uber 一來上海,約炮的app陌陌就倒下了!」
    (註釋:有大用戶量的服務與平台隨時可能因地制宜切入其他市場,在上海許多年輕人原本使用約炮app陌陌約炮,但有了Uber,可以確定認識者的基本門檻,也可以在乘客與司機的關係上進可攻退可守,所以Uber成為一個更為吸引“優質約炮用戶”的平台)

    又例如蘋果一開始做mac book air的時候,競爭者以為他在賣藝術品(雖美但貴),沒想到經過幾年的演進,一大部份的傳統筆電已經被彎道超車了

    聽起來是多麼有趣的互連網思維,本質卻是一個經典的管理學問題:

    「小企業如何跟大企業競爭?資源較少的情況下如何後發先至?」

    不曉得各位可以回答這個經典的問題嗎?







    經典問題有很多經典答案,我喜歡的部份答案是:「只要小企業比大企業更願意冒險,小企業就有機會較早掌握下個世代的機會,在不被發現的情況下發展並佔有優勢,小企業就有機會在新的市場取得競爭優勢(在正向網路外部性(Positive Network Externality) 強的產業尤其有用」



    寫這篇文章主要是想說,如果你在一個小企業,老闆每天都活在過去的榮光,同事每天都在追求安穩,那這個企業吃屎只是時間的問題.



    那如果你在一個小國家呢?你有在發展的路上彎道超車的勇氣嗎?如果沒有而且考公務員到3 4歲終生都比去科技業領得多,其實小國不該跟大國搶奪發展的道路,選擇一條自己的路前進才是理智的聰明決定



    2015年5月10日 星期日

    為了自由免費吐槽,查理或霸凌歡迎來戰,在這裡向各位推銷我的嘲諷

    從無名到臉書,斷斷續續寫網誌,日子得過且過

    但逐漸因為工作的性質不能隨意大放厥詞盡情嘲諷

    投入了公民媒體,勝丼粉絲團

    還是想要累積並留下點什麼,改變些什麼



    所以在此推銷我的嘲諷,

    為了自由免費吐槽!





    唯有我是誰並不重要,知道的朋友也不需張揚,幫分享文章就是最親切的哈囉